《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5 08:42作者: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站管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阅读:字号【

《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2年10月25日印发施行。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贯通、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破解学科建设与产业发展不匹配、产学研深度融合不够的深层次矛盾。

 

[问]:建设联合实验室的目的是什么?

[答]:联合实验室以“企业出题—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攻关解题—成果与资源双方共享”的开放合作模式建设,以打通创新链条、加速成果转化、促进学科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为建设任务,通过平台的搭建,将企业技术创新与高校院所学科建设紧密结合,稳定高校院所科研团队的发展方向,为企业输送既有专业技术背景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建立健全科研与市场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实现科技成果供给有效对接转化,把我省更多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问]:联合实验室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谁是建设主体?

[答]:联合实验室建设主体原则上是我省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统称“相关重点企业”)和具有应用型优势特色学科的在皖高校或具有优势专业领域方向的科研院所。一般以一家企业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为主。企业是联合实验室的投入、需求、组织科研攻关和就地转化应用主体。

 

[问]:联合实验室与现有创新平台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关系是什么?

[答]:联合实验室是开展应用基础、前沿科技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与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同步启动申报认定工作。

 

[问]:申报联合实验室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答]:联合实验室的申报主体须对照省重点实验室在投入、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的基本条件,还应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凝练提出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有在相关领域有效成果持续供给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能集聚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稳定的技术攻关、支撑服务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共建双方还应签订有效的合作共建协议。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政策亮点?

[答]:联合实验室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人员双向流动、资源成果共享的开放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共享共赢”。鼓励高校院所应用研究、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挂职、兼职兼薪;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联合实验室人员,在高校院所试点开展技术经纪人系列职称评审;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人才流动合作。

 

[问]:联合实验室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联合实验室在科研布局、经费使用、人员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省市相关部门将在科研项目指标、人才引进、联合培养研究生指标、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联合实验室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