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6:49 来源:滁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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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现将滁州市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促进全局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运行的核心环节实行全程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80余条,主要集中在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新闻发布、监督保障等。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4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9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解答,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2019年,我局主要在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加强服务监督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多元渠道,畅通有效。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可通过网络、电话、信函、传真、服务窗口等多个渠道办理,确保24小时都有畅通的申请渠道,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效率。 二是规范办理,及时答复。我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从信息公开申请、审核、签批、办理、反馈等各个环节都做了具体规范,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及时更新局网站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我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整理我局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经审核后按要求及时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 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平台渠道运转正常、作用明显,及时更新网站和新媒体信息,进一步方便了信息查询和公众监督。

    一是强化传统平台作用。2019年,我局利用报刊、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媒介,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680余条;向省科技厅、滁州日报等网站及刊物报送并被录用政务信息 20余篇,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

    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滁州科技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开通了微博、微信、头条号和企鹅号,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展示和发布全市科技创新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其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我局执行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监督制度,所有在网站发布的信息都进行保密审核把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权力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更广泛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安排专人每日查看网友留言等信息,并及时回复。2019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失密事件和行政复议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6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2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从制度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滁州市科技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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