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03 10:17 来源:市科技局
    【字体: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科技局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是:

        一、建全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周炳生副局长为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专职的信息管理员负责市科技局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与维护任务,由分管领导对信息审核把关,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层层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督查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培训班,对市知识产权局、各科室及县市区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请新闻单位和有关人员讲授政府信息的采集、编写知识等。

        三、推进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专门机构,根据工作分工,具体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的搜集、梳理、归类、录入和审核,确保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公开、发布。

        2提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和范围

        机关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应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科技人员普遍关心、涉及科技人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上,放在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上。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以下5项内容必须公开。

        (1)科技局基本情况。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的设置、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2)重要工作情况。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市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管理办法、评审程序、项目安排,科技奖励等(责任科室:计划科、管理科、农社科、高新科)。

        (3)规范性文件。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责任科室:管理科)

        (4)涉及公众利益的便民服务事项(责任处室:办公室、管理科、各承办科室)。

        (5)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录用。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全部主动、及时公开。严格执行《滁州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暂行办法》、《滁州市科技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二是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滁州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规定》、《滁州市科技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业务公开”、“公告和新闻发布”、“其他”子栏目。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截至20081231日,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61条,其中,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类8条,部门动态类164条,人事信息类6条,政策法规类25条,规范性文件类25条,业务公开类34条,规划计划类3条,公告类4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市科技局将进一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机关建设。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强化组织实施力度,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2、加强制度创新,提高管理和公开效能。对现有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补充、完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自觉、广泛接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强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投诉网站等管理,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科技工作的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