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34 来源: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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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滁州市科技局认真主动、细致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并及时主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2022年,我局围绕政策发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等相关内容,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45条。一是推进科技领域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国家、省级、市级科技政策;二是加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公开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部门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上年结转1件,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重点从文字表述准确性、信息公开规范性、内容保密性等方面加强把关。二是落实专人定期维护,保证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时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审批程序;明确公开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滁州市科技局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抓好落实。一是明确责任,找准抓手。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滁州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责任,层层抓落实;二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对上级检查通报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反馈。2022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失密事件和行政复议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内容,优化公开信息;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进行绩效扣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滁州市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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