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1:41 来源: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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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科技局切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贯彻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长效机制,将涉及公众关切的相关工作全部进行网上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94条。微信公开信息354条,微博公开信息292条。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保存谁发布的要求,强化信息源头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强化项目和资金公开。按规定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我市各类科技项目的通知信息、立项信息、验收结果和资金安排。

    强化政策发布及解读。依法合规、及时准确发布公众关切的我市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准确把政策握精神,讲清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有关政策,提高解读质量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使用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告知书予以答复,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先后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局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面布局、目录设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统一信息发布格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滁州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向公众推送滁州科技创新重要信息、重大新闻、重大政策及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能,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面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滁州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政务公开纳入《滁州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工作要点》。强化落实推进。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调度推进,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2021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失密事件和行政复议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不断得到完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已组织力量对照问题明细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

    一是决策公开问题:未将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关联,未列表逐条对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原因。整改情况:已增加录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做到与征集情况一一关联。已采用列表形式逐条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原因。

    二是政策解读问题:其他解读栏目中,部分解读信息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解读,个别解读未关联原文,图解和视频解读信息发布较少。整改情况:将全部解读关联原文,并按照要求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加了政策解读图解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滁州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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