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11:21作者: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站管来源:滁州市科学技术局阅读:字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2〕10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牵头开展滁州市2021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科普统计的内容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新增加),共六大类139个指标(较2020年度增加15项)。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1.市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组织等。

2.县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广电局、县体育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药监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共青团、县工会、县妇联、县科协等。

三、报送要求

1.有关单位要按照《2021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021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kptj.chinainfo.org.cn/kp2/,注:登录链接与往年不同)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各单位账号密码详见附件7)。县(市、区)科技部门对所辖区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在线审核,滁州市科技局对市直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在线审核。请市直部门相关单位于2022年5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县(市、区)科技部门及其所辖区同级部门于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和网上审核工作。

2. 请各单位根据网上审核通过的数据,按照要求填报由科技部统一制发的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报表。请市直部门相关单位于2022年5月18日前上报纸质报表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县(市、区)科技部门于2022年5月18日前上报纸质报表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滁州市科技局专家服务科(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北525室)。

3.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下周四)前填写本单位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回执(附件3),电子版(word版)发至邮箱861260613@qq.com。为便于交流请各单位安排联络员添加滁州市科普统计群(QQ群号:871829884)。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度科普统计去除了“创新创业中的科普”有关统计内容,新增了“科学教育”专项统计,有关信息需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相关单位(含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填报。

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中除“(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外,其余表格内容均可在科普统计系统中填报完成后从系统内提取,人工逐项对应填写。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专家科,3043132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doc

附件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doc

附件3: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回执.doc

附件4:科普统计在线填报系统的简单使用说明.doc

附件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xlsx

附件6:科普统计培训教材.zip

附件7:2021年滁州市科普统计账号登陆信息表.xlsx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5日